【廣告】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離婚。
人民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或、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人民關于審理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條規(guī)定:“出借人向人民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jù)?!钡谑邨l規(guī)定:“原告僅依據(jù)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jù)證明?!备鶕?jù)這兩條法律規(guī)定,在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的背景下,債權人僅提供銀行轉賬憑證作為初步證據(jù),就可以以為由起訴債務人,要求其還款。
登記制下,庭只就當事人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而成功并不代表僅憑階段提供的證據(jù)材料就能夠在中支持自己的主張。
并不必然導致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現(xiàn)行婚姻法及解釋中并沒有關于方“凈身出戶”的直接規(guī)定?!痘橐龇ā返谒氖邨l只規(guī)定了“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企圖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笨梢?,并不必然導致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也僅僅是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權進行了規(guī)定,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的、、遺棄家庭成員等以上四種情況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要求賠償,而是要達到“同居”或“重婚”的嚴重程度才可以要求賠償。
通常這時候當事人又會追問了,那他了,就對他一點懲罰都沒有嗎?雖然不能讓方“凈身出戶”,但是法官可能會酌情在分割比例上對無過錯方略有傾斜,同時,具備情節(jié)也是讓離婚的一個重要理由,要知道在實踐中,次起訴離婚很難會判離,盡早的脫離這個消耗你的男人,不正是對他更大的懲罰嗎。當然,如果方自己同意放棄其全部財產凈身出戶,法律也是不反對的。因此,凈身出戶只是老百姓心中的一種理想期待,除非的一方自愿凈身出戶,否則很難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