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 編輯有限責任是“無限責任”的對稱。指人以法律規(guī)定的財產范圍對某種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可分為人的有限責任和物的有限責任。前者指人僅以一定的高財產額為承擔責任的限度。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破產后所負的一切,僅以其入股的數(shù)額為限承擔責任; 后者指人僅以特定的財產為負擔責任的限度。如繼承人對于被繼承人的所負擔的責任,僅以所繼承的財產為限。 [1] 公司人格和股東人格的聯(lián)系編輯公司人格與股東人格是相互獨立的。公司人格的獨立性核心在于其享有獨立的財產權,承擔獨立的法律責任。根據(jù)新《公

》的規(guī)定和較為普遍的學說認為,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即公人存續(xù)期間擁有獨立于包括股東在內的一切法律主體的法人財產權。而股東在履行出資義務后,則喪失了對出資的所有權,取而代之是對公司的股權,即就是所謂的剩余價值索取權和公司控制權。在法律責任上,一般情況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

任;而公司則要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作為股東和公司自治基礎的財產權和自治后果的法律責任均有所不同。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jīng)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向總經(jīng)理報告。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jīng)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向總經(jīng)理報告。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
互協(xié)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shù)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