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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經(jīng)濟糾紛怎么解決,可可法律事務咨詢服務來告訴你。
一、 雙方協(xié)商處置解決問題經(jīng)濟糾紛
在發(fā)生經(jīng)濟糾紛后,買賣雙方心平氣和椅子來協(xié)商,債權人一方當事人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讓對方搞清楚是非曲直,需要解讀自已債權人的原因。必要時,雙方各自做出一定妥協(xié),蕞后達成協(xié)議妥協(xié),避免分歧。
這種作法可節(jié)省費用, 而且氣氛搖擺不定, 靈活性大, 不利于雙方貿易關系的發(fā)展。
二、他人調停處置解決問題經(jīng)濟糾紛
經(jīng)濟糾紛發(fā)生后,雙方各執(zhí)一詞,各有各的理由,無法達成諒解,必須雙方都非常信任的第三方互為調停。
調停在性質上與協(xié)商并沒本質的區(qū)別, 蕞后的解決辦法還須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同意才能正式成立。
法律咨詢——哪種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2倍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情形,一是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是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訂立,即用人單位本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卻不與勞動者訂立,應當從本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2哪些情形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其訂立是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或者滿足用人單位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3)已經(jīng)續(xù)訂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再次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滿1年后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當然,勞動者有權決定是否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可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是不提出,用人單位就應該主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哪些優(yōu)勢(1)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jīng)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wěn)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要賠償。(2)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后,若裁減人員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應當被優(yōu)先留用。
法律咨詢——涉外婚姻的結婚手續(xù)怎么辦理
我國涉外婚姻登記機關是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是地級以上的政府的部門。那么具體涉外婚姻如何辦理,有哪些要求呢?
一、涉外結婚的條件
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國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準其結婚登記。
2、當事人雙方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guī)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guī)定的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
3、當事人雙方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在我國以其他形式如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
4、擔任某些特定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tài)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前者指現(xiàn)役軍人、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秘的人員;后者指正在接受勞動和正在服刑的人。這是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國法律的通例。
法律咨詢——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請撤銷婚姻嗎?
子女組建家庭后,如果子女在婚姻中并不幸福,或者說結婚就是被脅迫的結果,婚后更遭到家暴,那么父母能代替孩子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嗎?法律咨詢表示,父母是無法代替孩子向法院提出申請的,必須是婚姻當事人的一方。
1、法律案例:某女子林某所在的村子地處偏遠,疏于教化。臨近村子中有一惡輥王某平日欺男霸女,橫行鄉(xiāng)里,無人敢惹。王某自認識了林某后,就威脅林某與其結婚,否則令林某及其全家不得安寧。無奈之下,林某便與王某結婚。婚后,王某時常打罵林某,林某均隱忍不言。林某的母親見女兒的處境艱難,便向法院申請撤銷王某與林某的婚姻。林某的母親有權這樣做嗎?
2、律師解讀:林某的母親沒有全力這樣做.撤銷婚姻的請求權只能是由受到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親屬都不能代為行使。對此,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
3、相關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琺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琺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掇└呷嗣瘳m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