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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設置防煙、排煙設施的范圍1.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排煙設施。⑴長度超過20m的內(nèi)走道;⑵面積超過100平方米,且經(jīng)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⑶高層建筑的中庭和經(jīng)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2.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獨立的機械加壓送風設施:⑴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有的豎向防排煙系統(tǒng)的送風口采用固定百葉窗式常開風口,風口規(guī)格尺寸基本一致,造成各層送風口的風量風速嚴重不平衡,離風機較遠的送風口的風量不足,甚至末端的送風口的風速、風量接近于零。⑵采用自然排煙措施的防煙樓梯間,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⑶封閉避難層(間);⑷建筑高度超過50m的一類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地下人防工程設置防煙、排煙設施的范圍1.人防工程下列部位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⑴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⑵避難走道的前室;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⑴建筑面積大于50平方米,且經(jīng)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大廳和丙、丁類生產(chǎn)車間;因風柜的入口為壓,出口為正壓,且在數(shù)值上相等,因此原則上風柜應放置在管道的中間位置為宜。⑵總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⑶電影放映間、舞臺等。3.丙、丁、戊類物品庫宜采用密閉防煙措施。4.自然排煙口的總面積大于該防煙分區(qū)面積的2%時,宜采用自然排煙;自然排煙口底部距室內(nèi)地坪不應小于2m,并應常開或發(fā)生火災時能自動開啟。
設計要求編輯根據(jù)《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采用自然排煙方式的部位,應滿足下列要求:1.采用自然排煙的開窗面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⑴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2平方米,合用前室不應小于3平方米;⑵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每五層內(nèi)可開啟總面積之和不應小于2平方米;所有安裝在吊頂內(nèi)的排煙管道均采用不燃材料包裹,并與可燃物的距離不小于150mm,空調(diào)通風管道穿越防火區(qū)時用不燃材料包裹。⑶長度不超過60m的內(nèi)走道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走道面積的2%。⑷需要排煙的房間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面積的2%;⑸凈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開啟天窗或高側(cè)窗的面積不應小于該中庭地面面積的5%。2.防煙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開的陽臺、凹廊或前室內(nèi)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自然排煙時,該樓梯間可不設防煙設施。3.排煙窗宜設置在上方,并應有方便開啟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