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同工不同酬是分配方式多元化和勞動力市場化的必然結果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禁止差別對待。 由于從法律關系上來說,被派遣勞動者并不是用工單位的職工,和用工單位并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很多實際用工單位便以這種身份差別,不加遮掩地在被派遣勞動者和自己職工之間推行同工不同酬,而且認為這種同工不同酬是分配方式多元化和勞動力市場化的必然結果。具體來說: (1)政策允許企業(yè)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按勞分配只是分配方式之一; (2)勞務派遣用工的報酬一般由市場需求決定,這是勞動力市場化的表現(xiàn)。
用工單位對勞務派遣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
用工單位對勞務派遣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于勞務派遣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工單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這是否違反了責任自負之原則?這種連帶責任的理論基礎又是什么?這在理論上仍有爭議。 但是這種連帶責任的規(guī)定,無疑反映了立法者對勞務派遣用工的主觀態(tài)度,即必須加強管理,必須對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嚴格約束,必須充分保障勞動者權益,應該作為勞動用工的一種補充形式而非用工的主要形式。因此對用工單位來說,立法者的態(tài)度,法律在此的規(guī)定,應該仔細考慮衡量。
什么是勞務派遣?企業(yè)可以根據(jù)自身工作和發(fā)展需要
什么是勞務派遣? 企業(yè)可以根據(jù)自身工作和發(fā)展需要,通過正規(gu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上的人員。 勞務派遣公司是用人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是用工單位。 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簽定《勞務派遣協(xié)議》,勞務派遣公司與被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實際用工單位與被派遣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勞動合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