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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化工編織袋生產(chǎn)廠家--編織袋填充母料的特性:
母料與編織袋的相溶性好,分散均勻,可以增加溶體粘度,廠家填充母料可以改善編織袋溶體粘度低,易流淌性,進步溶體強度;同時它還能進步溶體所導熱性,冷卻快,縮短成型周期,從而進步了聚苪烯的加工性。 實驗證明,在聚苪烯內(nèi)添加10%-15%該母料,出產(chǎn)扁絲,可以增加編織袋的無定型性,改善聚苪烯的高度結(jié)晶性,加寬一下加工溫度的范圍,進步扁絲的可牽伸取向性,在宏觀上表現(xiàn)為扁絲起毛或產(chǎn)生縱向劈裂,減少扁絲在牽伸時的斷頭率。
塑料編織袋在運輸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塑料化工編織袋作為時下為流行和為方便的包裝物品之一,不僅在使用方面具有嚴格的要求標準,而且在運輸途中的要求也是頗高的,應遠離“火源、熱源”,不需要采暖裝置,并且避免與水及有腐蝕性的物品接觸。
編織袋的儲存注意:
各種塑料化工編織袋應置于陰涼、潔凈、無陽光直接照射的室內(nèi)貯存,遠離火源、熱源。從出廠日期起,聚苪烯袋貯存期限不宜超過12個月,聚乙烯袋貯存期限不宜超過18個月,聚酯袋貯存期限不宜超過24個月。從幾種材料的編織袋中,對保存期限做出了嚴格的限制,如同產(chǎn)品的保質(zhì)期一樣。
化工塑料編織袋在正式出廠之前,或者是在其他一些情況之下,編織袋生產(chǎn)廠家都是需要對其進行檢驗的。
在出廠之前,需要對化工塑料編織袋的外觀質(zhì)量、基材尺寸、允許偏差以及物理性能進行檢查,其中物理性能包括單位面積拉伸負荷和剝離力等。然后是型式檢驗,原材料及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chǎn)品性能的時候;出廠檢驗結(jié)果與上次型檢結(jié)果有差異時;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機構(gòu)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還有就是在客戶有特殊要求時,以上這些情況也是需要檢驗的。
對于化工塑料編織袋的檢驗也是不能忽視的,這會影響到我們的使用效果,希望大家可以對此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