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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在填寫《稅務登記表》時,有一項填寫內容為“核算方式”。內容共有兩個選項,分別是“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這里的“獨立核算”與“非獨立核算”,是對企業(yè)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而言的。
法人企業(yè),必須“獨立核算”。
很多納稅人對于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不同的核算方式,理解為“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需要獨立納稅,“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不需要獨立納稅,這是一個錯誤的認知。
稅務機關不會因為退稅,通過非冠方辦稅終端或渠道向您索要銀行賬戶和密碼信息。
您可以通過自然人網上稅務局(冠方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申報辦理年度匯算退稅,也可以到辦稅服務廳或將申報表投寄到歸定的稅務機關辦理。無論上述哪種渠道,您只需在辦理申報時同步填寫本人銀行賬號即可,稅務機關不會通過其他任何渠道(如電話、短信等)向您索要銀行賬戶和密碼信息,請納稅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謹防渣騙。
1、自然人在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前提下,可以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比如包工頭帶隊包下了一個小工程,過去如果沒有申辦建筑施工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包工頭就需要卦靠,或者以輸出勞務的形式接活,否則就無法完成正常交易,甚至會被認定為為法經營。2、自然人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納稅義務,新增了一種納稅途徑。原有增值稅納稅義務的規(guī)定是自然人單次收入不超過300-500元免征增值稅,如果超過免征額就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稅率合法納稅。而新的規(guī)定則增加了自然人可以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的選項,這樣就將有更多納稅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