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代理記賬會計具體賬務處理
代理記賬會計具體賬務處理 一、原始憑證制單的要求: 1、開具銷售,應填寫送貨單或是銷售出貨單,附在背后。 2、采購的進項,應要填寫采購收貨單或進倉單,附在背后。 3、小件的費用原始憑證要按順序粘貼在原始憑證粘單上,整理粘貼好之首頁附上支出證明單, 填制原始憑證報銷單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原始憑證上必須具備的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憑證的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簽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yè)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對于單位自制憑證上所列的內容(如限額數字、計劃數字等)也必須填制。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3、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當注明各聯的用途。 5、粘貼憑單據上的負責人、會計、出納、制單這些地方都要簽上相關人員的名字,為了簡便外賬的工作,做內賬時,費用報銷單按有和無的報銷分開。
編制記賬憑證要求及注意事項
編制記賬憑證要求: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記賬憑證應連續(xù)編號。 3.書寫應清楚,規(guī)范。 4.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一張記賬憑證。 5.除結賬和更正錯賬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余記賬憑證必須附原始憑證。 注意: (1)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的計算,一般以所附原始憑證自然張數為準。 (2)一張原始憑證如涉及到幾張記賬憑證的,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并在其他記賬憑證上注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編號或附上該原始憑證的復印件。 (3)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幾個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原始憑證分割單給其他應負擔的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6.填制記賬憑證時若發(fā)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 7.記賬憑證填制完成經濟業(yè)務事項后,如有空行,應當自金 額欄后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注銷。
在賬簿上不列、少列收入
“在賬簿上不列、少列收入” 是指納稅人帳外經營,取得應稅收入不通過銷售賬戶,直接轉為利潤在賬簿上作登記,瞞報或少報收入,即按照會計法律法規(guī)、準則、會計制度規(guī)定應記收入而不記、少記收入的行為。 具體情形包括: (1)賬外經營,未在法定帳簿上反映或足額反映收入、隱匿收入。 (2)會計應確認收入不記入收入科目,而是掛在其他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科目不結轉或少結轉,或直接計入利潤或者專項。 (3)取得收入開具陰陽或收據不入賬,或者大頭小尾記賬。 (4)用收入直接沖減相關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