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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宣告請求可以涉及一項專利權的全部,也可以只涉及其一部分,亦即請求宣告專利部分無效。所謂“部分無效”,是指宣告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一項或者數(shù)項(但不是全部)權利要求無效,或者只是縮小其中某一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專利復審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后,依下述程序進行審查并作出處理決定:1.在專利復審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后,請求人可以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nèi)增加理由或者補充證據(jù)。2.專利復審向?qū)@麢嗳宿D(zhuǎn)送無效宣告請求的副本和有關文件的副本。3.由專利復審組成合議審查組,一般由3人組成,負責對無效宣告請求正式審查。4.合議審查組在審查過程中,發(fā)明和實用新型的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其權利要求書,但是不得擴大原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合議審查組在澄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審查決定并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若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成立,宣告該專利權無效;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部分成立,宣告該專利權部分無效;若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不成立,宣告維持專利權繼續(xù)有效。對專利復審宣告專利權無效或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nèi)向中級人院起訴。人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
專利復審收到無效宣告請求書后,將組成合議組啟動無效宣告請求審查程序(簡稱“無效宣告程序”),對請求無效宣告的理由是否成立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除了和復審程序一樣適用合法原則、公正原則、請求原則、依職權審查原則、聽證原則和公開原則之外,還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對于已經(jīng)作出審查決定的無效宣告案件所涉及的專利權,如果再次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的,僅當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或者證據(jù)因時限等原因未被在先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所考慮時才予以受理。對于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jù)再次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的,專利復審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