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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熱:利用木炭、煤、電等作為熱源直接加熱或通過熔融的鹽或金屬,或浮動粒子進行間接加熱,也可用涂料或包裝方法進行保護加熱。
2.保溫:將固態(tài)材料加熱到相變溫度以上,以獲得高溫組織,選擇和控制加熱溫度是保證熱處理質量的主要問題。
3.冷卻:冷卻方法因工藝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是控制冷卻速度。一般退火的冷卻速度慢,正火的冷卻速度較快,淬火的冷卻速度更快。
正火是將工件加熱到適宜的溫度后在空氣中冷卻,正火的效果同退火相似,只是得到的組織更細,常用于改善材料的切削性能,也有時用于對一些要求不高的零件作為熱處理;
淬火是將工件加熱保溫后,在水、油或其它無機鹽、有機水溶液等淬火介質中快速冷卻。淬火后鋼件變硬,但同時變脆,為了及時消除脆性,一般需要及時回火;
熱處理通常不改變工件的形狀和整體化學成分,而是通過改變工件內(nèi)部的微結構或改變工件表面的化學成分來賦予或改善工件的性能。其特征在于改善了工件的內(nèi)在質量,這通常是肉眼不可見的。
事實上,熱處理的作用是改善材料的機械性能,消除殘余應力并提高金屬的可加工性。根據(jù)熱處理的不同目的,熱處理工藝可分為兩類:預熱處理和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