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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xié)議。勞務派遣協(xié)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shù)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shù)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
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 勞動者在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一定要避免“空白合同”,擦亮眼睛看清勞務派遣單位及用工單位是誰,再下筆簽名。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與派遣工作有關的諸如“派遣崗位和人員數(shù)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的數(shù)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等事項。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也要完全了解以上這些信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勞動派遣合同的期限不能隨意約定,必須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單位過錯范圍內補充性連帶責任
責任承擔: 1、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此處用工單位位責任,勞務派遣單位過錯范圍內補充性連帶責任)。 關于被派遣勞動者的退回 1、勞動者原因導致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出現(xiàn)勞動者非因公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情形。 2、用工單位原因導致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不可解除合同。比如用工單位經濟性裁員,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或者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xù)經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