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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的特征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fā)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并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
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5、遺囑是遺囑人時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后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作為生效的條件。
6、如果遺囑人沒有事實,而是在具備相關的法律條件下,經有關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人民宣告后,遺囑也發(fā)生法律效力,利害關系人可以處分遺囑當事人的財產。如果在短期內遺囑人重新出現(xiàn),那相應的財產可以退還遺囑人;如果時間較長,類如超過兩年以上以及財產出現(xiàn)了無法退還的情況,則受益人應當對遺囑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圍內提供幫助,但法定義務人不受此限。
房屋遺產繼承過戶流程
1、公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xù)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qū)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里,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xù)之后,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
3、費用交納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xù)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xù)費、印花稅、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說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
遺囑公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遺囑公證辦理條件 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如下: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愿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能與之相抵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于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遺囑公證的程序(一)申請與受理
遺囑公證的程序 (一)申請與受理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遺囑人的明(、、護照、通行證等); 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如房產證、存款單、有價證劵等); 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審查與調查 1、當事人的身份和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2、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屬于個人所有;是否處分了共有財產或爭議未決財產; 3、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欺騙等行為; 4、審查、核實遺囑人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所立遺囑是否剝奪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必要的遺產份額; 5、遺囑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規(guī)定和社會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準確,簽名、蓋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齊全。 (三)出具公證書 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shù)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等); 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4、有遺囑執(zhí)行人的,應當寫明執(zhí)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